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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将实行处方评价 处方不合理患者可免单


https://zylofonmediaonline.com/__proxy_domain/www.sina.com.cn 2006年02月27日10:06 桂龙新闻网

  记者从2月26日召开的海南省卫生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海南省将在医疗机构中开展处方评价工作。医生开的处方经查实如果是不合理的处方,院方将免除患者该处方费用;而开大处方连续两个月被公示的医生,将被暂停处方权。

  据悉,为防止“大处方”等过度医疗行动,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海南省卫生厅目前正酝酿出台关于在医疗机构开展处方评价工作的规定。

  实行处方评价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成立处方评价委员会,由药学、医务、质量控制部门和各临床科室专家组成。

  外方评价范围包括处方药品用量、抗菌素的规范使用、贵重药品用法用量、处方药品费用等内容。如将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医疗机构将把处方的合理性纳入医师及其科室目标考核和奖惩范畴,每月对处方进行一次检查和评价,将每月金额前100名处方评价情况和开具不合理用药“大处方”前10名医生名单公示,连续两个月被公示的医生,暂停处方权。对经查实的不合理处方,应免除患者该处方费用。

  来源:中国新闻网选稿:梁凯昌作者:海南日报 张苏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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